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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死亡,誰擁有繼承權 ? ● 按民法第1138條規定: 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 所以父親死亡後,財產繼承權第一順位為配偶妻,再來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即親生子女(不管男女均可平分). 若沒有子女,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(第二順位)共同繼承,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,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(第三順位)共同繼承,總歸一句話配偶不可能單獨繼承,除非往生者的親屬全部再見。 ● 至於繼承的比例分配,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為: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共同繼承時,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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